@所有驾驶人!广西交警开展最新整治行动!重点时段、路段公布→
一年之计在于春!
务农出行集中
客货运输繁忙
踏春郊游增多
……
走在烂漫的春天里
交通安全绝不容忽视
为全面稳定全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3月23日起,广西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全区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阶段
至
2024年5月31日
整治重点
各位小伙伴出门时
可不要心存侥幸!
一起来看看
广西各地近期查处的案例↓
3月18日晚,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山大队民警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贾某喜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贾某喜表示,自己在家中吃饭时喝了一杯药酒,驾车出门时没想到会被查。
经核查,贾某喜还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月19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北海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疑似超员,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
经询问得知,该车上的驾乘人员都是去工地务工的,大家心存侥幸,认为多两个人不会有太大问题。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与教育,并对驾驶员秦某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近日,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公会中队接到热心市民反映:有辆超载货车从公会镇方向往大平方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执勤民警沿途查缉,将周某某驾驶的超载货车一举查获。
经核查,该车核定载重为15370千克,总重量31000千克。而该车实际总重量为117.14吨,属于严重超载。交警部门依法对周某某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部分就近卸货。
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收到一条预警信息:一辆粤G车辆行驶在测速路段时,车速为179km/h,超速比为49%。
收到预警后,民警在柳州东收费站将该车拦下,并对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驾驶人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
春季易困倦,驾驶员尽量不要长时间驾车,更不要疲劳驾驶;
驾车出行要遵规守法,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违法占道,不要强超强会、随意变道、分心驾驶,更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
要提前关注路况、天气,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强降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驾车出行;
乘车出行一定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超员客车、非法营运车辆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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