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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诗人18、19:李白、杜甫

丁中广祥 2021-09-05

【往期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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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诗词的国度,几千年来,中国人的每一种心境,似乎都被古诗词吟咏过。温柔与缱绻,家国与天下,以诗下酒,以诗会友,以诗传情,以诗明志。千年后的我们,独坐尘嚣,遥想当年的风云际会,胸中自是百转千回。


“诗言志”“词缘情”,诗词里表现出诗人词家们高尚的爱国情操,飞扬着他们的凌云壮志,记载着他们的悲欢离合,传达着他们的喜怒哀乐,同时也抒发了他们对人生的思考和体验。


本套音频精心选取唐诗中的精品之作,以李白、杜甫、白居易、孟浩然等诗人的生平,阐述其诗作的意境;用典细致、旁征博引,讲述盛世唐诗背后的精彩故事,展开唐朝诗人的风貌图景,带你梦回大唐,感受跨越千年的不老诗心。


不懂诗者人生,何以解盛世唐诗之真意?





李白

是否愿意和这样一个人成为朋友:他总是大言不惭,自恋到令人发指的程度,酗酒成性,花钱如流水,从来不肯脚踏实地,永远耽于不切实际的空想……如果你有一点小市民习气的话,和这个人交往一定只会占尽便宜;如果你是一个性情中人,并且真的把他当朋友的话,他一定会为你两肋插刀,甚至不惜犯险杀人;如果你是他的同行,你会怨恨苍天为什么要让你生活在他的时代里;如果他是你的属下,你一定对他又爱又恨,而最终恨意会占据上风,你恨不得马上就把他踢到十万八千里外;如果你是他的妻子,你会用全部的婚前时光来向往,然后用全部的婚后时间来后悔;如果你是他的子女,你或许会记得他对你讲过的每一句话,因为他总共也没对你说过几句话。


这个人,就是李白。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这是杜甫对李白的印象。


李白是富二代出身,其先世数代定居西域,直到李白的父亲这一辈方才大举迁居,由胡入蜀。这大约是为了躲避仇家或官府的缘故,而当时李白已有五岁,西域的风俗文化成为他身上最早植下的文化基因。


定居巴蜀之后,李白的父亲过着深居简出的低调生活,李白却以极其高调的姿态成长起来了。


自幼锦衣玉食惯了,李白当真视金钱如粪土,完全有痛饮狂歌、飞扬跋扈的经济基础。李白有太多的忧心事,为天下兴亡忧心,为政治前途忧心,为修仙大业忧心,为朋友的困境忧心,唯独不曾为钱财忧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样的诗句,贫寒出身的诗人无论再天才也写不出。


必须感谢李白的父祖,若没有他们,李白的诗怕也写不出这样的豪气。于是腰缠十万贯,巴蜀任游学,李白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的青葱岁月。


巴蜀民风与中原大不同,有任侠仗义之风,重经济纵横之术。相形之下,按部就班地读书应举实在是一件太过无聊的事情,是李白绝对不愿去做的。


大丈夫志在四方,如愿有所成就,那就是成就姜太公、诸葛亮那样的事业,由布衣之士跃升为帝王之师,于谈笑之间安定天下。后来的事实一再证明,这种眼高手低的毛病实在害了李白一辈子。


年纪稍长之后,李白便离蜀东行,“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所谓“仗剑去国”,这倒不是诗人为了渲染气氛而说出的大话,李白当真学过剑术,也当真在远游的旅途中像小说里的侠客一样“头不离肩,剑不离身”。李白自称曾经手刃数人,据李白研究专家周勋初的意见,在这件事上李白应该没有吹牛,也算是小小实现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大梦。


当然,侠义精神绝不仅仅是剑术好,敢杀人,李白远游途中接下来发生的这件事才是真正有任侠风骨的。古人的生命远比现代人脆弱,与李白同游的同乡好友吴指南不幸死在洞庭湖畔。李白为之服丧恸哭,就算有猛虎靠近也不为所动。所幸猛虎于此时保持了必要的审慎,没有轻率地葬送这位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天才的性命。李白本着巴蜀旧俗,将好友的尸身殡而不葬,留在当地。几年之后,李白重新寻来,检视好友的尸身,见筋肉尚在,于是一边哭着一边持刀剔尽了尸身上的筋肉,再将骨骼洗净之后包裹起来,随身携带,长途跋涉到鄂城之东,将好友正式营葬。


这件事情的全部经过是李白在写给安州长史裴宽的干谒书信里亲自讲出来的,为的是举证说明自己是如何一个任侠仗义的性情中人。


但这种“南蛮”的丧葬方式与中原传统大不相同,在中原士人看来简直有点令人毛骨悚然。


有一种因果关系很难辨识清楚:究竟是一本书影响了一个人,还是一个人总会选择与自己性情投合的书籍来看。这两种情形应当是同时存在的,所以我们读书其实很难改造自我或者塑造一个新的自我,反而只是强化了固有的性情与观念罢了。


越是感性重于理性的人,这一规律在他的身上也就越发适用。李白,当然是最逃不过这一规律的。


我们读李白的诗集,可以从他的遣词造句与用典当中晓得他都读过哪些书,更晓得他最爱读的是什么书。答案一点都不会令人吃惊:


李白最爱读的就是《世说新语》,他对魏晋名士的做派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简直有点亦步亦趋地学着他们的样子。然而不幸的是,魏晋风度是要有门第做支撑的,而李白的家庭只有财富,却没有门第。


既然没有门第,那就索性挣一个门第出来吧。


远游长安,拜谒权贵,打通人脉,这是唐代每一个有志青年的必经之路。狂傲如李白也不能免俗,唯一免俗的,只是不愿参加科举,期望一步登天。


唐代的开放风气正适合李白这样的狂人,他拜谒权贵时的那种自我吹捧的豪言壮语若换在其他任何一个时代都只会令人大皱眉头。只有盛唐才能欣赏这样高涨到爆棚的自我意识。盛唐的长安是自恋分子的天下,谦虚低调的人活该找不到出路。


诗与酒是唐代社交的两大法宝,可以打通一切社会阶层的壁垒。


这样的时代,简直是命运专门为李白布置的。于是,凭借着好诗才和好酒量,李白在长安的社交圈里如鱼得水,不亦乐乎。在他拜访过的所有权贵里,最能为他揄扬声名的当属贺知章无疑。


贺知章初见李白,读《蜀道难》读得心潮澎湃,呼李白为“谪仙人”,即被贬人间的仙人。当下把酒言欢,偏偏贺知章没带酒钱,便解下金龟向酒家换酒。


金龟不是凡物,而是官员专用的一种佩饰,是身份的象征,其意义几乎等同于官印。贺知章也过于豪迈了些,而这样的豪迈也只有在盛唐气象里才能够得到宽容。从此“谪仙”之名跟随了李白一生,“金龟换酒”也成了文坛上的一段佳话,贺知章更与李白结成酒友,后来还被杜甫一并刻画进了《饮中八仙歌》。


有了贵人的揄扬,一身本领便不愁不会上达天听。


李白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朝廷,受到唐玄宗的厚待,但没过多久他便沮丧地发现,自己不过担当了一个文学侍从的角色,几乎与优伶无异,安邦定国的雄才伟略根本就无从施展。


对于李白这样的人来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怀才不遇。唐玄宗当然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分明是量才录用,为李白提供了一个最合适的职位——以李白的才华,若不做文学侍从,难道还能做宰相不成!


历史确凿地为我们证实了唐玄宗的识人之明,同样证实了李白身上最缺乏的正是自知之明。


事实上,几乎所有人都缺乏自知之明,只是程度深浅有别罢了。


自视过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生存优势,换句话说,我们都是原始自恋者的后代;不自恋的人早已经被残酷的自然竞争淘汰掉了,他们的基因不曾传到我们的身上。


正是自视过高给我们带来了空前的自信,而空前的自信又赋予了我们敢于四处闯荡的精神。仅以唐代一众诗人的生平事迹来看,越是自信且自视过高的人,越是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好的发展前途。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李白偏偏摊上了这个意外,或者说他的自视过高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程度,以至于有一点物极必反了。


李白虽不甘心于文学侍从的角色,唐玄宗却也不敢将政务交给他办。这一对君臣的遇合绝非李白所期待的那般风云际会,反而处处龃龉,搞得两人都不舒心。


为帝王师的理想既然破灭,拾起年轻时修仙的大梦也是好的。总之,无论走哪条路,李白唯一能够接受的方式就是一步登天。唐玄宗也乐得成全李白的心志,赐金放还,一点也不曾亏待他。


对于玄宗的厚赐,李白只觉得是一份莫大的荣誉,至于钱财本身他倒毫不在乎。李白为人任侠仗义,为救朋友急难可以一掷千金,平日寻欢买醉也可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花钱的本领并不比写诗的本领逊色。


那时候的李白已经名满天下,但那真是如假包换的虚名,并没有给他换来太多的实惠。


李白毕生所求的实惠无非有二:一是做宰相,二是升仙。唐代崇奉道教,是真把升仙当回事的,各地时时曝出某某白日升仙的新闻,让那些潜心求道的人士一次次心痒难搔。李白早年便受过道教名人的接引,是正式入了道籍的,政治上的失意使他愈发仙风道骨起来。


然而世事难测,正在仙缘难了的时候,政治上的转机不期而遇。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盛唐之际,太多诗人的人生轨迹都被安史之乱打偏了方向,李白也不例外。


性情决定视角,我们可以由此看到李白、杜甫这两位齐名的顶尖诗人为何一个属于浪漫主义,另一个属于现实主义。杜甫从安史之乱看到了苍凉,李白从安史之乱看到了机遇,于是前者悲悯,后者激扬。


时势造英雄,乱世正是政治天才的绝佳舞台,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由一介布衣而出将入相,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以一己之力安定天下,拨乱反正。此前不久的开元盛世是个无聊的太平时代,只适合那些庸庸碌碌、规规矩矩的凡夫俗子,天才正因为不拘一格所以毫无用武之地。天下突然乱了,这难道不正是苍天为政治天才特地制造的机会吗?


这位理当应时而出的政治天才,在李白看来,也仅仅在李白自己看来,舍我其谁!


只有李白这样的乐观主义,才配称作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因为实在是太不可救药了。


从安史之乱中看到机会的当然不仅仅是李白,还有那些真正的政治投机客。


永王李璘打起勤王的旗号,礼聘天下英才共襄盛举。几乎所有人都看出了李璘动机不纯,将来难免有一场兄弟阋墙的皇位之争,而李璘因为名分不正,很可能会成为落败的一方。所以任李璘如何礼贤下士,天下名士只是借故走避,谁也不愿意蹚这趟浑水。当然,李白又在例外之列。


一生自负的雄才伟略终于有了施展的机会,这真使李白喜不自胜。


一入永王幕府,李白纵是不懂得“战术上重视敌人”的道理,也完全懂得“战略上藐视敌人”的真谛。他在诗里是这样夸下海口的:“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李白将自己比作东晋谢安,谢安一代名相,一生最辉煌的事迹就是在幕后为东晋策划了以少胜多的淝水之战。


李白相信自己之于唐正如谢安之于晋。谢安一旦从东山隐居之地复出,就成就了一场惊天动地的胜利,这样的成功难道不是完全可以为自己所复制的吗?


正如今天的名人成功故事坑害了不少懵懵懂懂的有志青年一样,谢安的成功故事彻底坑害了李白。李白并不知道一个人的成功总是由许许多多既数不清也辨不明的合力所造就的,而人们也总是把这样的复杂因果简化为故事化的处理,使一切看上去是那么有章可循,这被今天的心理学家称为“故事偏误”:在学会以科学式的理性思考世界之前,人们是通过故事来解释世界的,亦即用故事来扭曲和简化真相,会排斥那些不适合被编入故事的一切。


而史书都是以故事的手法写出来的,前因后果历历在目,心理动机也清晰可辨,这对于今天受过良好学术训练的读者而言简直有点匪夷所思。但古人缺乏如此的审慎与理性,尤其对于李白这样的浪漫主义者来说。他真诚地相信自己可以轻松复制谢安的传奇,却在不经意间挑战了政治世界里的最大禁忌。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个成语或许并不适用于修仙,却绝对适用于政治。


无论你能力再强,只要跟错了人,站错了队,最后也只会随着你的主君而一损俱损。李白追随永王,分明就是跟错人、站错队了。


诗人要有真性情,政客要有巧算计,这是黑与白、水与火的矛盾,一个优秀的诗人注定是一名蹩脚的政客。我们可以轻易原谅李白的天真,因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而原谅他诗歌之外的一切失败,但我们毕竟只是悬隔千年的旁观者而已,我们的同情与支持无法带给李白任何的益处。


而与他同时代的人,却看不到他的天真,只看到他的失败。他们是同一屋檐下的住客,彼此利益相关,他们对异己分子的仇恨比诗人对诗歌的感情还要狂热。


所以当安史之乱平定,永王李璘失势之后,李白毫不意外地变成了世人眼中的污点政客,变成了墙倒众人推的那堵墙上的一片瓦砾。


杜甫当时在音信不通的情形下焦灼地担忧着李白,写下了“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的诗句。那时的李白,正被无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正义人士唾骂、谴责,仿佛这世界若还能容得下李白,便是对所有正人君子的莫大侮辱。


李白获罪,获释,时而有短暂的宽慰,永远有挥之不去的焦灼。


昔日那个一掷千金、豪情万丈的年轻人忽然变成了一个落拓无依的老者,眼看着被理想主义燃烧了一世的生命即将在冷火断云里寂寞收场。


他死在安徽当涂,传说他是在水边饮酒赏月时为了捞取水中的月亮而不慎溺死的。这真是一个富于隐喻色彩的冷笑话,却比信史的记载更多了几分诗性上的真实。


时光荏苒,人世代谢,及至唐代宗时代,李白的政治污点已经不再有人介意,他的诗名只越发如日中天,他在当涂的墓地也有越来越多的仰慕者前来祭扫,宣歙观察使范传正便是扫墓人之一。


范传正偶然翻检父亲范伦留下的文字,意外地发现有与李白唱和的诗篇,所以这次因官之便来到当涂,很有寻访李白后人,再续通家之好的意思。然而当地竟无人知晓李白后人的消息,范传正大感意外,之后足足花了三四年的时间,这才访到了李白的两个孙女。


范传正将两人召至府衙,更加意外地发现名人之后虽然举止娴雅,却是一副农妇的装扮。详询之下,二女言及父亲伯禽终身未仕,已然故去,有兄长一人外出十余年,至今不知下落。家中无依无靠,只有嫁作农妇,又怕玷辱祖先声名,所以一直不敢上报官府,这一回只因地方官催寻太紧,才不得不忍辱相告。


名人之后,竟然沦落如斯,范传正不觉辛酸,想以官府之力帮助二女改嫁士族,二女却执意不肯,以为在孤穷之际既然失身于下俚,怎可一朝仰仗官威改换门庭?若有这样的行径,必将无法在九泉之下面对祖父。


范传正唏嘘无奈,唯一能做的,只有将李白的坟墓迁至谢公山下,那里曾是谢脁的登临之地,而谢脁正是李白最为仰慕的前代诗人。李白若地下有知,或许会稍稍欣慰吧。


李白的诗,向来写得汪洋纵恣,不带一点人间烟火气,仿佛他从来都生活在现实世界之外。而现实世界果然也一再地辜负他和他的后人,这倒也不能说是命运不公。


我们今天读他的《将进酒》,感觉何等豪气,何等酣畅,何等激励人心,只是,若我们蓦然想起李白的一生,以及他那两个孙女的遭际,不知道还会不会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在这首《将进酒》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李白诗歌最显著的两大特色,即夸张与任性。李白之夸张,一说发愁便是“白发三千丈”,说喝酒便是“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一说打仗平叛便是“为君谈笑静胡沙”;李白之任性,写诗讲话全凭一时的情绪,一高兴就认为“天生我材必有用”,一受点挫折就抱怨“骅骝拳跼不能食,蹇驴得志鸣春风”,四处干谒求达官贵人引荐的时候就说“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偃蹇不顺的时候就慨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若脱去全部文学的伪装,他不过是个一辈子都不曾长大的孩子。


李白名字考李白,字太白。李白的母亲在生育李白那晚,梦见长庚星入怀;长庚星即启明星,又称太白金星,所以因梦名之为白。太白,即太白金星的简称。



杜甫

正如越是穷人,越喜欢说“祖上曾经富过”,一个时时把家谱挂在嘴边的人,自身状况一定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除了祖先,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了。如果我们真的坚持这样的想法,并且和杜甫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话,一定会因此轻视他的。


杜甫最喜欢炫耀他的祖先,当然,他的祖先中也的确有两位很值得炫耀的人物:一位是晋代的大将军杜预,非但功勋盖世,而且学富五车,在唐代官修的儒家经典里,就有杜预为《左传》做的注释,这是唐代考《左传》的科举考生必读的内容;还有一位就是前文介绍过的杜审言,他是唐代的诗歌大家,也是一位极尽夸张之态的自恋狂人。


史籍里的杜预还是蛮有温良恭俭让之风的,不知为何传到杜审言这一代偏偏性格张狂起来。杜甫幸或不幸地遗传了杜审言的狂妄基因,却失去了杜审言得以狂妄的家世。


杜甫那时,家道早已中落,远不及先祖时代的既富且贵。所以杜甫要想谋取前途,也必须和所有的有志青年一样,跋山涉水,到京城长安寻找机会。所谓寻找机会,机会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创始于隋朝并兴盛于唐代的科举考试,而要想通过科考,打点门路的本领比一切都更为重要。


在打点门路这件事上,祖先的名望其实是一笔丰厚的无形资产。


这样的资产可不是人人都有,就连家财万贯的李白都不具备。然而遗憾的是,杜预名头虽响,毕竟是太过久远的人物,和现实社会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杜审言倒是去今未久,当年的相识故交有不少依然健在,只是以杜审言的为人处世,每认识一个人也就等于得罪了一个人——


杜甫其实只要看看自己的父亲就能知道,如果祖父的人脉真的管用,那么父亲杜闲也就不会一辈子沉沦下僚了。


这些理性的考虑一概被杜甫作为负能量而果断舍弃,任何一个在长安见过他的人都会相信:他身上的正能量每天都是被加满格的。没错,如果他的自信稍差一点,脸皮稍薄一点,早就受不了“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的遍干权贵的日子了。


今天我们读诗词,读历史,很容易有一个错觉,仿佛唐代真的是诗人们的天下,其实在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只有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们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这些人的名字很多早已被历史淡忘,但就是这些人,主宰着那些在后来成为文学里程碑的大诗人的升沉荣辱。


唐代史料里,我们每每能读到权贵阶层奖掖后进的故事,以至于一时很难理解像杜甫这样的大才为何就是走不通门路,得不到赏识。


其实人情世故的规则并不难解,权贵接引人才无非有两类,要么是岐王那样的富贵闲人,会欣赏王维那样多才多艺、形容俊雅的才子;要么是有政治动机的官僚,要借此广植党羽,扩大自己的声望和势力。


杜甫既没有王维那样的相貌和才艺,也没有政治站队的心思和眼力。像他这样的人,落到“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下场,其实并不令人意外。


时势偏偏也和杜甫作对。奸相李林甫担心民间疾苦上达天听,暗中动了手脚,使杜甫参加的那场科举考试无一人中选。李林甫为此向玄宗皇帝道贺,说这样的考试结果当真证明了野无遗才,证明了陛下是何等之圣明。


落榜考生自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有的人回乡复读,有的人留在长安寻找新的机会。


杜甫就是后者当中的一员,其境遇正如今天怀着满腔热情租住在阴冷地下室的北漂一样。盘缠已经耗尽,机会却永远不曾到来。本以为只要挨到下个月就会有转机,岂料挨过了一年又一年;本以为总会挨到峰回路转,岂料这一路只是每况愈下。


人们总会用“既然冬天降临,春天必不会远”之类的道理来开解自己,却从来不敢认真想过:自然界的春天可以预期,人生的春天却无法预期。没错,人生的低谷往往都有尽头,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这尽头到底还有多远,也并非所有人都能挨到那里。人们也会在逆境中相信,既然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那么未来的日子总该是光明一片,但没有人在买了一篮鸡蛋并接连吃到坏鸡蛋之后,会相信篮子里其余的鸡蛋一定都是好的。


毫无逻辑的励志信念支撑着我们的逆境生活,也幸好我们总是缺乏理性的。


诗人比常人更缺乏理性,信念的支撑力也自然比常人更大一些。


天宝九年(750年),唐玄宗举行祭祀大典,杜甫抓住这个机会写成三篇歌功颂德的赋文呈献给朝廷。命运的转机似乎就此降临了。


唐玄宗欣赏杜甫的文采,特地安排宰相在集贤院里亲自考校杜甫的文章。这次考试成为杜甫一生中最露脸的一场演出,使他直到晚年依然对此事津津乐道,全不顾“好汉不提当年勇”的人生训诫。


然而这终归不是机遇,而是昙花一现的一点点幸运火花。


在集贤院大放异彩之后,杜甫万没想到自己得到的依然只是冷处理,投诗干谒的日子竟然还要继续下去!长安人又何曾想到,这个在饥寒交迫中苦挨岁月的背时者,将会在中国文学史上获得“诗圣”的殊荣呢。


人若到了这般境遇,真恨不得“只依靠大地的香气而生存,如同植物受着阳光、空气的供养”。病急乱投医,为了生计只有更降低道德底线,杜甫甚至托人去走杨国忠的门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了。


杜甫常年困居长安,已经沦落到与贫民为伍去抢购降价官米的地步,曾以为近在咫尺的远大前程一天比一天更显得遥不可及,人也变得愤世嫉俗起来。


年已不惑的伟大诗人就这样养成了最标准的愤青心态,一如今天的愤青一样,携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负能量开始抱怨起社会的不公。如果诗人有幸接受今天那些人生导师的真诚指点,或许会放弃“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过于高远的理想,踏踏实实地找一份足以养家糊口的工作,过一种自得其乐的小市民生活,相信社会上一切所谓的不公其实都是合情合理的。做人还是务实一点的好,“市侩”这个词虽然听上去有点刺耳,照其标准生活起来其实绝对会愉快很多。


人生有所追求,往往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这几乎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只要调整一下心态就好,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然而杜甫的问题是,取法乎极上而仅得乎极下,理想与现实的反差过于强烈,而性情的执拗与内心的坚守又不容许自己做出过多的妥协。这是一道无解的人生难题,不是渺小个人的任何努力可以解决一二的。


年复一年,足足十年的蹉跎,杜甫终于谋得了一个河西县尉的差事。


虽然职位低微,毕竟是仕途上的一个起点。任何人只要经历过杜甫所经历过的一切,至此都会生出如获至宝的狂喜。


但杜甫偏偏作怪,不肯赴任,幸好朝廷也没有太为难他,改授他右卫率府兵曹参军的职务。杜甫后来在诗里说:“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老夫怕趋走,率府且逍遥。”意思是说,若做了河西县尉,难免要向乡里小儿低声下气,自己在面子上挂不住,而兵曹参军的品级虽然也低,负责的事情虽然也很琐碎无聊,毕竟不用迎来送往,能给自己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杜甫困居长安求仕十年,所得到的不过是一个基层公务员中的冷门职位。接下来杜甫究竟是会更谋进取还是索性自暴自弃,我们毕竟不得而知,因为就在这个小职位还没有被诗人坐稳的时候,安史之乱突然爆发了。造化弄人,莫过于此。


那段日子里,杜甫携家带口,忙于躲避兵难。待家眷稍稍安顿下来,杜甫便忙不迭地远赴灵武,寻找唐肃宗匆忙建立起来的临时政府,渴望在危难关头为国效力。舍小家,顾大家,没人比杜甫做得更好。


后人推崇杜甫,除了推崇他的诗歌成就之外,更将他奉为忠君爱国的典范。多年以来,朝廷只是一直在冷落他,肉食者们也全然不把他的才华、抱负、偃蹇、贫困放在心上,以杜甫如此遭际,不衔恨朝廷、投靠叛军便已经算是高风亮节了,偏偏位卑未敢忘忧国,在受尽了侮辱与损害之后还能不畏艰险,赤心奉献,圣人的境界也莫过于此了。


杜甫一生,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比常人坎坷许多,寻找中央政府的旅途照例不顺。


杜甫深陷沦陷区,被安史叛军抓为俘虏。而讽刺的是,杜甫虽以栋梁之才自居,叛军却和朝廷一样丝毫不将他放在眼里,就连看守工作都懈怠得很,终于使杜甫成功出逃,继续自己富有使命感的朝圣路。


终于寻到肃宗朝廷的时候,杜甫已是一身狼狈,几乎要衣不蔽体了。


肃宗虽然不觉得杜甫这样的小角色能派上多大的用场,但还是给了他一个左拾遗的小官,以奖励他的忠君报国之心。


左拾遗属于谏官,负责向皇帝进谏忠言,以收拾遗补缺之效。乱世用人总会不拘一格,左拾遗官职虽也不高,毕竟天颜咫尺,只要表现够好,有的是破格提升的机会。更何况杜甫的微时故交房琯已经位至宰相,有这条人脉做保障,又何愁没有大好前程呢?


然而命运再一次捉弄了诗人。房琯以食古不化的风格指挥了一场覆亡之战,门下琴师董廷兰又倚仗房琯的权势招财纳贿,还在案发之后求得了房琯的庇护。肃宗皇帝盛怒之下,数罪并罚,罢免了房琯的宰相职务。


这样的处罚既非不公,亦非过重,偏偏杜甫很欣赏房琯的为人,于此时此际拿出直言犯上的劲头,忠实履行着左拾遗的职责,认为房琯的罪行可以原谅。


如果说肃宗此前只是盛怒,那么此刻就是抓狂,若不是碍于不可以言论治人之罪的政治传统,这一刻就是杜甫人生的终结。


诗人的不识时务是可以被我们理解的,肃宗皇帝的愤怒也同样可以获得我们的同情。


无论如何,杜甫的进言也许错了,但一片赤胆忠心绝对可以昭告日月。是的,杜甫无论进谏什么,始终怀着早年“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梦想,不沾染任何的私情,不掺杂任何的私利。


所以谁也没法儿苛责他什么,大家都知道他的家人寄居在鄜州,只在贫病交加里度日,他的幼子甚至险些就饿死了。朝廷索性表现得大度一点,特批诗人回家探亲,反正他在朝廷里是个只会添乱的角色,谁还都拿他没有办法——因为他确实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他那忠君报国的赤诚足以令所有人相形见绌。


战乱年间,得官与弃官都变得容易许多。又是几番波折,杜甫终于离职而去,反正朝廷也不需要他真做什么。但他没资格去做隐士——


隐士只对自己负责,为了不与世界同流合污,他们可以忍受贫寒,甚至不介意冻饿而死;杜甫却是有妻儿老小的人,他总不能抛下他们不管,何况他对现实无论再怎样失望,一颗拳拳之心始终不能冷却对朝政大局的关切。


晚年的诗人流落剑南,投奔有通家之好的剑南西川节度使严武。


严武和杜甫虽然贵贱悬隔,却很有几分同病相怜:严武也是房琯的同情者,也和杜甫一样因为房琯事件遭到贬谪。所以,杜甫虽然以赤胆忠心自命,从不拉帮结派,事实上却和严武同属于一个政治阵营。


严武此时坐镇蜀中,拥有开府大权。他有能力重用杜甫,更有足够的清醒和精明来冷落杜甫。所幸严武在生活上并不曾亏待故人,使诗人得以在成都浣花溪搭建草堂,好歹有了一个住处。


虽然这座茅屋经受不起狂躁的秋风,但杜甫还是由茅屋为秋风所破而想到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若想到杜甫是在何种情境下写出这样的诗,今天的读者很容易就会联想起周星驰在《喜剧之王》里那句最有杀伤力的台词:“我养你啊!”


悲哀的创痕在你身上刻得越深,你越能容受更多的欢乐——这样的说辞注定会遭到世俗的讥嘲,但它对于绝少部分人而言是货真价实的真理。杜甫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他毕竟遗传着杜审言的基因,太小的欢乐就足以令他忘形。


杜甫这样的人,可以做偶像,却绝不可以做朋友。严武念着通家之谊,给流落蜀中的杜甫雪中送炭。若是换作平凡人,要么对此感激涕零,从此任凭恩主驱使,要么则难免生出一点寄人篱下的苦闷,在朋友兼恩主面前总会有些难堪。


杜甫不同,焦头烂额的生计问题方才告一段落,狂傲的天性便再也抑制不住了。他对严武真是太不见外,去见严武就像出入自家一样随意,全失了最基本的社交礼数,甚至会在醉酒之后大大咧咧地站上严武的床,瞪着严武说:“严挺之竟有你这么个儿子!”这样的口气,完全是把严武当成子侄小辈了。


严武终于恨得要杀杜甫,这当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严武从小就是个狠角色,八岁那年就有过持刀杀人的不俗战绩,亲手刺死了和母亲争宠的一位姨娘。只有杜甫看不出严武身上的杀气,这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源于对严武的了解,而是源于对自己的信心。


他始终以为自己立心坦荡,如同一个向着阳光行走的人,地上从来没有任何阴影能捉住自己。所以他想不到自己竟然得罪了严武,而那位被侮辱与损害的封疆大吏此刻正在大门口召集官吏,准备给他安个罪名,开刀问斩。


也许真有天意。严武正要出发的时候,帽子一连被门上的帘钩挂住了三次。似乎正是这小小的帘钩以一种奇异的方式阻止了将帅的威武杀伐——就在被延误的这一点珍贵时间里,严武的母亲及时赶到,按住了儿子刚刚举起的刀斧。


如果杜甫有先知先觉的话,一定甘愿让严武在此刻杀掉自己。因为他是一个绝对不甘平庸的人,而一辈子既然已是庸碌无成,索性要一个悲壮的收场,总也好过老死牖下,更何况严武的慈悲并没有给自己换来多长的一段生命。杜甫最后的岁月照例是在贫病交加里度过的,时而遇上兵乱,时而遇上洪水,时而绝粮累日,终于病逝于行往岳阳的舟中,时年五十八岁。


他的一切辉煌璀璨都是死后的事情,千秋万岁名毕竟只是寂寞身后事。在他沉默之后才真正开始歌唱,在他到达山巅时才真正开始攀登,在山河大地索取了他的躯体时,他才真正开始舞蹈。如同一株蒲公英,在种子圆熟丰满之后便匆匆交给大风吹散。此时回顾杜甫一生诗作,觉得他在二十出头时写下的那首《望岳》读来最令人百感交集: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写这首诗的时候,杜甫刚刚落第不久。人生的第一次坎坷并不曾稍稍减损他的自信,他继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漫游齐鲁大地,登泰山而小天下。他坚信自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的,“会当”,总有一天会如此的,只是在他五十八年的全部生涯里始终都没有等到。


而那些冷落过他的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也不曾料及,这个心性偏狭、狂妄放肆的讨厌鬼将会永远地凌驾于自己之上,将自己衬得那样渺小,一如泰山脚下卑微的土丘与草垛。


杜甫名字考杜甫,字子美。甫,是对男子的美称,比如孔子名丘字仲尼,便可以称他为尼甫。


杜甫名与字相应,皆含有嘉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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